汉南检察院“公众开放日”做好专项法律监督 改善营商环境
发布于:2018-12-6 08:48 有142人参与
12月4日,记者从汉南区检察院举办的“公众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该院立足延伸职能,积极开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食品药品专项法律监督”、“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等三个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为优化我区营商与生态环境,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发布会上,该院以案释法,公布了多起典型案例。犯罪嫌疑人郑某某与武汉大北农水产科技公司因饲料运输合同产生纠纷,情绪失控,驾驶小型货车将公司墙壁和伸缩门撞坏,该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其批捕,维护了企业经营秩序。 于某某盗窃死猪卖给徐某某,徐某某将其制作成香肠对外销售。汉南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及时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的建议,使该案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顺利批捕和起诉。同时,对该案中的两名嫌疑人和涉案企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得到法院判决支持,较好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监督国土管理部门依法履职,通过提起行政公诉诉讼,复垦基本农田30余亩。在办理金某某盗伐林木案中,该院向林业部门和街道发出检察建议,“补植复绿”林地30余立方米。高度关注辖区某公司违规排放固体废物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在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中,汉南检察院建立完善的服务企业机制,依法办理涉企案件(非公案件)20件34人,其中不捕10人,全力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在“生态环保”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中,该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办理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提起公益诉讼2件。 汉南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该院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122件177人,决定批准逮捕97件132人,不批准逮捕22件37人,在办3件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72件214人,决定提起公诉112件145人,决定不起诉2件2人,移送其他检察院审查17件18人,公安机关撤回案件7件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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